长安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公示通知
各科室:
接陕医保发【2021】9号文件,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院核酸检测收费调价2021年2月1日起同步进行,现将检测价格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 01月 28日至2021年 02月06日
长安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备注 |
LS0003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
人次 |
80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根据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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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范围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LS000301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混1) |
人次 |
30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根据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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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 |
LS00030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混1) |
人次 |
15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根据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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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 |
监督电话:029-8618 7708
财务部 物价办
2021年01 月28 日